生活观察:谁来保证“带薪年休假”?

http://www.hodowo.com  07-12-15 12:02:57    加入收藏夹加入收藏

脚跟,怎么敢提出‘带薪休假’呢,也只能望‘假’兴叹了。”

    也有不少人士担心,国家实行这项制度可能使企业员工的“使用寿命”缩短,在工作还不足一年的情况下,老板先解除合同,让员工无法“带薪休假”。

    詹长智说,带薪年休假是值得期待的,但是真正贯彻落实需要一个过程。

    如何保障带薪年休假?

    休息权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带薪年休假自然不容侵犯。那么,该如何让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到实处呢?

    海南省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认为,此次国务院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是值得肯定的。他表示,过去劳动法虽然明确了带薪休假制度,但由于没有细化的规定,缺乏明确可操作的依据,以致在实施中经常被打折扣,尤其是在企业当中,只有少数比较规范的企业才能保证职工的带薪休假权利,而大部分企业都没有这样做。国务院通过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对广大劳动者来说是一个福音,劳动者的权利应该能够得以保障。

    李君指出,原则通过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规定了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天数等,弥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5条没有“具体办法”的缺憾,但依旧没有解决“执行力”的问题。草案第5条规定“其他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这一表述比较模糊,对于处罚措施和力度没有做明确规定,很可能导致用人单位钻空子,不按规定操作,因此带薪年休假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进一步提高“带薪休假”的可执行性和强制性。

    海南著名社会学者矢弓认为,带薪年休假除了应出台易操作的细则和强制性措施外,劳动监察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保证带薪年休假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劳动监察部门应主动对企业进行监督,督促企业强制执行规定,而不要坐等企业职工举报。同时,对违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企业应严肃查处。

    有关人士认为,树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重视“带薪休假”的观念也十分迫切。部分用人单位片面追求暂时的经济效益而忽视职工的带薪休假权,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权利,其实也是一种短视行为。对于劳动者来说,“带薪休假”是一项重要权利,但部分劳动者自身重视不够,休假被打了折扣也意识不到,甚至主动牺牲休假来换取更多薪酬。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及时转变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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