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媒体:各方关于新媒体的定位

http://www.hodowo.com  08-01-03 23:37:02   中华活动网 加入收藏夹加入收藏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熊澄宇教授:“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
  分众传媒CEO江南春:“分众就是区分受众,分众传媒就是要面对一个特定的受众族群,而这个族群能够被清晰地描述和定义,这个族群恰好是某些商品或品牌的领先消费群或重度消费群。”
  阳光文化集团首席执行官吴征:“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等等。”
  其实我们认为,新媒体应该有这些特殊的“气质”:
  其一,互动性。相对于旧的纸媒、杂志这些单向的信息传播,新媒体讲究更多的是互动。例如手机就是一种新媒体。由用户主动发送一条索要信息的记录,然后再由另外一方(可能是人,也有可能是一个组织)向其反馈一条信息。互动性使得在公共领域中的传播不仅有大众传播的性质,还有人际传播的特征。
  其二,数字化。数字化的内容,使得内容本身得以更广阔地实现“范围经济”,即以很多种不同形式呈现,可以是广告,也可以是视频,也可以是图片,还可以是文字,载体不是问题。
  其三,个人化。传统媒体,在面对每个受者之时,都是一样的。比如,同一台节目,或者,同一张报纸。但是,新媒体不然。同样一个域名的网站,用户面对的界面和内容可能不同。原因可能有二:一是用户定制;二是传播者(也就是网站)根据用户的操作习惯,通过类似cookies技术,给予不同的内容呈现。这两个原因其实根本上,还是受者与传者互动的结果。试想从来没有留下阅读痕迹的用户,怎么会被网站判断出他希望读什么?
  这三个特点,数字化是本质,互动是表现形式,个人化则是一种延展。不过,大体上,还是有利有弊。第一个特点决定了受众不再是沉默的受众;第二个特点导致媒体集团化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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